冀州市商务局机构职能
冀州市商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:
1. 执行国家的内外贸易政策,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,以推动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。
2. 探讨并提出市场体制改革意见,促进城乡市场的发育,推动流通产业结构的优化,包括现代流通方式如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的发展。
3. 制定和执行市场体系规范政策,监测市场运行,调控重要商品市场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
4. 制定行业规章,研究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,对关键商品如成品油、酒类等进行管理和监管,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。
5. 负责进出口商品管理,包括执行进出口政策、配额和许可证管理,推动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的实施。
6. 负责科技兴贸,执行对外技术贸易政策,监督进出口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与出口,维护防扩散相关工作。
7. 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政策,指导外商投资,包括项目审批、考核和进出口管理。
8. 处理对外经济合作事务,包括对外承包工程、劳务合作等,管理境外投资和国际援助。
9. 促进区域经济交流,负责与京、津、石等城市的合作,以及对外经贸活动的组织和管理。
10. 对企业对外投资和境外经营活动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,负责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工作。
11. 组织国内外经贸交易会和展览活动,负责驻境外人员的管理和联络工作。
12. 提供商务咨询和信息服务,支持行业协会、学会工作,推进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。
13. 保护外商权益,受理投诉,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,管理三资企业收费和日常事务。
14. 负责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宏观商务管理,监管局属企业和国有资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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